交通银行(03328.HK)拟发行PNC5的AT1资本证券,最终指导价3.80%
久期财经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简称“交通银行”,03328.HK,601328.SH,穆迪:A2 稳定,标普:A- 稳定,惠誉:A 稳定)拟发行Reg S、以美元计价、巴塞尔协议III的PNC5的AT1资本证券。
条款如下:
发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评级:穆迪:A2 稳定,标普:A- 稳定,惠誉:A 稳定
预期发行评级:BB+(惠誉)
发行结构:巴塞尔协议III的AT1资本证券
次级:劣后于存款人、一般债权人、二级资本工具持有人,以及优先于该债券的其他次级债务持有人的债权;优先于各类权益资本持有人的债权;以及与任何AT1资本工具债权的持有人享有同等权益
发行规则:Reg S
规模:美元基准规模
期限:PNC5
初始指导价:4.15%区域
最终指导价:3.80%
支付利率:首5年固定利率,每年付息一次。若不赎回债券在第5年及此后每5年重置基准利率(5-year U.S. Treasury Rate)加上初始利差
首个重置日:2025年11月18日
交割日:2020年11月18日(T+5)
资金用途:补充发行人的AT1资本
支付条件:取决于发行人可支付项目;该行可自行决定是否取消(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和非累积支付
股息制动:是,针对于该行的普通股
发行人赎回选择:取决于银保监会批准及若干赎回条件,该行可在首个重置日或其后的任何支付日以选择全部或部分赎回债券
发生不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进行减记:如果发生不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该行有权(全部或部分)不可撤销地减记债券未偿本金。一旦减记,在任何情况下将不再恢复或重新支付该部分债券,并将不再支付该部分债券的任何应计未付利息
不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i)银保监会已确定,如果不减记债券,发行人将无法继续经营;或(ii)任何相关当局认定,如果没有公共部门注资或获得其他同等支持,发行人将无法持续经营
出于监管原因赎回:是,应满足赎回条件(如适用),并事先得到银保监会同意
出于监管原因变更:该行可根据任何适用的监管要求,更改债券条款,以使其保持或成为合格的AT1资本工具
清算系统:欧洲清算银行/明讯银行
其他条款:最小面值/增量为20万美元/1000美元;香港交易所上市;英国法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联席牵头经办人:交通银行、摩根大通(B&D)
联席账簿管理人、联席牵头经办人:交银国际、东方汇理、汇丰银行、高盛亚洲、花旗集团、中金公司、澳新银行、法巴银行
联席经办人:华融国际证券、国泰君安国际

